民主评议党员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民主评议党员的主要内容,是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的具体体现,也是新形势下做一名合格共产党员的基本要求。应着重从以下五个方面对党员进行评议:
1.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能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把实现现阶段的共同理想同脚踏实地地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为推动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作出贡献。
3.是否站在改革的前列,维护改革的大局,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
4.是否切实地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纪、政纪、国法,坚决做到令行禁止。
5.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艰苦奋斗,廉洁奉公,在个人利益同党和人民的利益发生矛盾时,自觉地牺牲个人利益。
(摘编自党建读物出版社《怎样开展民主评议党员》)
对党员入党前的违纪问题,应如何处理?
依据有关规定,对党员入党前的违纪问题,应按以下原则进行处理:
1.党员向党组织隐瞒的入党前的违纪行为,如属严重错误,一般应当予以除名;对入党后表现尚好的,给予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2.党员向党组织隐瞒的入党前的违纪行为,如属一般问题,可不予追究,但要对该党员进行批评教育。
对严重错误与一般问题界限的把握,可根据党员入党前违纪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后果,并参考《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综合判断。
哪些情况下需要延长预备党员预备期?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仍不完全具备党员条件时,需要延长预备期继续进行考察和教育的,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
1.入党时有某些缺点,在预备期间转变不明显,不完全具备党员条件,但本人愿意继续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考察,决心按照党员标准去做的;
2.入党时基本具备党员条件,但入党后不能严格要求自己,在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出现一些缺点,经党组织指出后,愿意改正的;
3.入党后犯了一般性错误,本人检查认识深刻,下决心改正错误的;
4.入党后虽然一般表现尚好,但政治素质较差,党组织认为应该继续进行教育和考察的。
延长预备党员的预备期,同取消预备党员资格一样,都不是党的纪律处分,但必须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哪些情况下需要延长预备党员预备期?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仍不完全具备党员条件时,需要延长预备期继续进行考察和教育的,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
1.入党时有某些缺点,在预备期间转变不明显,不完全具备党员条件,但本人愿意继续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考察,决心按照党员标准去做的;
2.入党时基本具备党员条件,但入党后不能严格要求自己,在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出现一些缺点,经党组织指出后,愿意改正的;
3.入党后犯了一般性错误,本人检查认识深刻,下决心改正错误的;
4.入党后虽然一般表现尚好,但政治素质较差,党组织认为应该继续进行教育和考察的。
延长预备党员的预备期,同取消预备党员资格一样,都不是党的纪律处分,但必须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受到行政纪律处分,还能转正吗?
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受到行政纪律处分,党组织在其预备期满讨论转正问题时,应根据本人所犯错误的性质和情节区别对待。如果错误严重,已丧失党员条件的,应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如果属于一般性错误,行政纪律处分较轻,本人检查认识深刻,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可酌情延长预备期;如果错误情节轻微,经过批评教育本人已改正错误,免予行政纪律处分的,可以按期转正。
因组织原因造成预备党员未能按时转正的,怎么办?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党组织应及时讨论其转正问题。因组织原因造成预备党员未能按时转正的,要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处理。
党支部尚未召开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上级党组织应责成党支部及时召开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问题。预备党员具备党员条件的,应按期转正,其转正时间自预备期满之日算起。
党支部已召开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上级党委超过审批时限未审批的,上级党委应请党支部召开支部大会对其进行复议后,再办理审批手续。审批同意转为正式党员的,其转正时间自预备期满之日算起。
对因组织原因造成预备党员未能按时转正的,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出国(境)的预备党员回国后,该如何办理转正手续?
出国(境)学习、工作人员中的预备党员,未加入外国国籍或取得外国长期居住权,在国(境)外无法办理转正手续的,回国后本人书面向党组织提出恢复预备期的申请,并如实汇报在国境外期间的情况,自党员向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之日起,经过一年时间的考察,符合党员条件的,可以办理转正手续。
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工作调动比较频繁,其转正手续如何办理?
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因工作调动所到过的单位党组织,只要接到该预备党员的党组织关系,就应负责对其进行考察和教育,并在其调离时,向预备党员所到单位党组织负责地介绍其表现情况。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时,现所在单位党组织应对其进行认真的审查,根据其表现情况,并参考原单位和其曾到过单位党组织的意见,按时讨论其能否转正的问题。其现所在单位党组织如认为有必要,可推迟其转正问题,但推迟时间不超过六个月。
支部大会表决预备党员能否转正时,赞成人数正好半数,怎么办?
支部大会表决预备党员能否转正时,赞成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作出同意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如果赞成人数正好为有表决权党员的半数,一般可按下述情况处理:如果因党员对申请转正人的某些问题不清楚而出现意见不一致,支部委员会应介绍有关情况或加以说明,然后再进行表决;如果预备党员不完全具备党员条件,党员对其能否转正的意见有分歧,可以作出延长预备期的决议;如果支部大会上提出新的问题,一时难以弄清,可暂行休会,待查清问题后,在下一次支部大会上重新表决。
预备党员写转正申请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时,应主动向所在党组织提出转为正式党员的书面申请。凡是自己能写的,应该自己动手写;自己确实不能写的,可以口述,请人代写,但要有本人签名或盖章。
要求预备党员本人主动向党组织提出书面转正申请,这是因为转正对一个预备党员来说,是郑重向党表明愿意承担一名正式党员必须承担的义务,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了党和人民的利益而贡献自己的一切,这必须是真心实意、自觉自愿的,不能有半点虚伪和强迫。同时,也是党组织对预备党员进行党的观念、组织观念教育和考察的重要内容。
预备党员在转正申请中,应当通过回顾总结在预备期间的表现,对照党员标准检查自己,肯定成绩和进步,找出差距和今后的努力方向,表明自己的决心。对于入党时应向而未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或在预备期间发生的应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应在转正申请中写清楚。转正申请要实事求是,不能为了按期转正而文过饰非,掩盖缺点和不足。
预备党员为何不能担任党内领导职务?
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内,由于入党时间较短,还正在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考察,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本人也需要进一步学习党的有关知识,熟悉党内生活,积累党务工作经验,因此,不能担任各级党组织及其工作部门的领导职务。
支部委员会向支部大会报告对发展对象的审查情况,一般应包括哪些内容?
支部委员会向支部大会报告对发展对象的审查情况,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和现实表现。
2.对发展对象的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政治情况的审查情况。
3.征求党员和群众意见的情况。
4.基层党委对发展对象的预审情况。
5.其他需要向支部大会说明的情况。
发展党员工作中,为什么要禁止突击发展党员?
突击发展党员,是指违反党章规定,不坚持党员标准,草率从事,在短时间内大批发展党员。
新中国成立以来,曾几次发生过在运动中突击发展党员的事情,只考虑某种需要,不顾客观可能,使一些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进入到党内来。也有极少数单位在发展党员工作中搞不正之风,违背党的原则和规定,突击发展党员。这些做法都给党的建设带来不良后果。因此,必须禁止突击发展党员。
发展党员时,如何坚持个别吸收原则?
只有坚持个别吸收原则,才能真正体现党员意志,切实保证新党员质量。
坚持个别吸收原则,就要对入党积极分子逐个进行认真考察,看其是否具备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在发展党员时,要成熟—个,发展一个,逐个履行入党手续,不能成批发展。成批发展党员,往往会使一些不具备党员条件的人混入党内。
坚持个别吸收原则,就是要在召开支部大会讨论接收新党员时,使每个党员都能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发扬党内民主。
坚持个别吸收原则,并不是说每次支部大会只能讨论一个发展对象入党。如果一次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发展对象入党,应该逐个讨论,逐个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