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接收预备党员决议时,如何计算有效票数?
支部大会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以上,方为有效。因故不能到会的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在支部大会召开前向党支部正式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统计在票数之内。
基层党委对发展对象进行预审,原则上要怎么做?
对发展对象进行预审,原则上要经党委会讨论,一般情况下,可由党委组织部门负责把关。对领导干部、新的社会阶层人员、民主党派人士等发展对象的预审,还应根据需要征求上级有关部门的意见。
党支部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的主要措施有哪些?
1.不断提高党员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自觉性。党支部要通过各种形式的教育,使党员懂得: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是我们党的一贯传统,是新时期加强党的建设的需要,也是端正党风、增强党性、提高党的战斗力的一项有效措施。党员只有自觉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才能有效地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同志们的帮助,不断地发扬成绩,克服缺点,提高觉悟,做好工作,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
2.建立健全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一般情况下,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不少于一次,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每月不少于一次,党支部成员单独召开的民主生活会每季度一次,每一两个月上一次党课。有的单位党组织还建立了每月一次或双周一次党日活动制度。这些基本活动制度都必须严格坚持。遇到特殊情况可以提前或推迟,但不能被挤掉。
3.制订党支部组织生活计划。党支部在一段时间内(如一季度、半年或一年)的组织生活安排,应有一个大体的计划,包括组织生活内容、时间安排、目的要求,活动方式和注意事项等,并应写成材料或列表向党员公布,使党员思想上有所准备。在实施计划过程中,还要作具体的安排,包括每项活动的主持人、活动地点等,必要时可以作单项的书面计划。党支部制订组织生活计划要注意两点:一要根据上级党组织对一段时期内的工作安排,结合本支部的工作和党员的思想实际来确定活动内容;二要经过支委充分讨论,并广泛征求党员意见。
4.开好组织生活会。开好党支部(党小组)组织生活会,是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的重要方面,必须下大气力抓好。党支部事先要根据本支部组织生活的总体计划,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确定本次组织生活会的议题,做到中心突出,力争解决一两个问题,并提前将会议内容通知党小组长及全体党员,使之有所准备。开会时要引导党员围绕中心议题进行讨论,切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要认真做好组织生活会记录。
5.对党小组组织生活情况要进行检查监督。党支部要具体帮助党小组安排组织生活计划,指导党小组开好组织生活会;对党小组的组织生活和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发现问题及时帮助和教育;注意总结和推广各党小组过好组织生活的经验,帮助党小组提高组织生活的质量。
基层党委对发展对象进行预审时,主要应审查哪些内容?
基层党委对发展对象进行预审时,主要应审查以下内容:
1.入党材料是否齐全、清楚,注意对材料的鉴别,防止有弄虚作假的现象。
2.是否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培养教育和考察的措施是否扎实有效。
3.是否经过政治审查,重要问题是否查清,本人主要经历、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是否清楚。
4.是否广泛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群众反映是否好,群众威信是否高。
5.入党信念是否坚定,入党动机是否端正,政治觉悟是否高,道德品质是否好。
6.生产、工作、学习、社会生活等方面表现是否突出,先进性是否明显。
党组的设立条件都有哪些?
党组是党在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济组织、文化组织、社会组织和其他组织领导机关中设立的领导机构,在本单位发挥领导核心作用。
1.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济组织、文化组织、社会组织和其他组织领导机关中,有党员领导成员3人以上的,经批准可以设立党组。
2.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政协、法院、检察院和工会、妇联等人民团体,一般应当设立党组。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经本级党的委员会批准,可以设立机关党组。
3.县级以上政府的直属事业单位,可以设立党组,但按照规定应当设立基层党组织的除外。
4.中管国有重要骨干企业、中管金融企业,经党的中央委员会批准,可以设立党组,但其下属企业一般不再设立党组。
5.全国性的重要文化组织、社会组织,经党的中央委员会批准,可以设立党组。
6.上述规定以外的其他组织,因工作需要,经批准可以设立党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