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机关党委在机关全体共产党员中开展了“党员示范岗”创建活动。
授予“党员示范岗”的所有在岗党员应能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所取得的各项成绩在本部门名列前茅,在本部门有好的口碑。具体应达到以下标准:
1.注重学习,作风正派,政治思想好;
2.胸怀全局,克己奉公,党性修养好;
3.精通业务,矢志追求,业务技能好;
4.积极作为,勇创佳绩,工作业绩好;
5.遵章守纪,严于律己,廉洁自律好;
6.热爱本职,勤勉肯干,爱岗敬业好;
7.文明办公,热情有礼,服务师生好;
8.善于钻研,奋发进取,开拓创新好;
9.严谨认真,务实高效,工作作风好;
10.维护团结,办事公道,师生评价好。
按照机关党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机关党委所属各党支部积极响应,经过充分酝酿推荐,认真考察考核,每个部门申报了1-2名(个)“党员示范岗”,经机关党委研究同意,现予以公示(名单见附表),广大师生员工如有异议,请于10月20下午5点前将意见反馈至18067@squ.edu.cn。公示确认后,机关党委将给予授牌上岗。
机关党委
2022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