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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机关党委所属党支部开展“党员示范岗”创建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年10月06日

机关党委所属各党支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机关党委决定在机关全体共产党员中开展“党员示范岗”创建活动,现将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学校建设的中心工作,切实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团结带领机关广大党员开拓进取,真抓实干,促进机关党员立足本职,爱岗敬业,主动作为,争当先锋,不断加强机关党员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机关管理水平、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努力推进学习表率机关、热忱服务机关、廉洁自律机关、文明和谐机关、务实高效机关和师生满意机关建设。

二、工作目标

通过对党员示范岗的设立、考核、表彰,在机关党员中营造比学赶帮超的浓厚氛围,打造机关党员队伍建设新品牌;通过示范岗党员的示范、带动和辐射作用,促进共产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树立党员良好形象;通过党员示范岗的创建活动,促使党员作风建设树旗帜,行为规范作典范,管理工作上水平。

三、岗位标准

授予“党员示范岗”的所有在岗党员应能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所取得的各项成绩在本部门名列前茅,在本部门有好的口碑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中表现突出。具体应达到以下标准:

1. 胸怀全局,克己奉公,党性修养好;

2.注重学习,作风正派,政治思想好;

3.热爱本职,勤勉肯干,爱岗敬业好;

4.精通业务,矢志追求,业务技能好;

5.文明办公,热情有礼,服务师生好;

6.善于钻研,奋发进取,开拓创新好;

7.积极作为,勇创佳绩,工作业绩好;

8.严谨认真,务实高效,工作作风好;

9.遵章守纪,严于律己,廉洁自律好;

10.维护团结,办事公道,师生评价好。

四、管理办法

1.设置岗位。党员示范岗人员必须是正式党员。先由本人申报,机关各支部推荐,经机关党委研究并统一公示后确认,将党员示范岗标牌置于办公室显著位置。

2.群众监督。党员示范岗自授牌之日起,岗内党员应在工作岗位公开悬挂“党员示范岗”标牌,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机关党委考核时应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3.动态管理。“党员示范岗”实行滚动管理机关党委半年进行综合考核,对不符合党员示范岗标准的及时进行调整。党员示范岗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实行“一票否决”,立即撤销称号,收回牌:一是出现了重大违法违纪、违反党和国家政策和校纪校规的情况;二是在管理和服务中发生重大责任事故;三是发生师生员工反映强烈,经查证情况属实的不良现象和事件;四是其它严重影响“党员示范岗”形象的情况。

五、活动安排

11010日前,机关党委所属各党支部充分宣传发动,动员支部党员按标准积极自荐,填写申报表。

21012日前各支部按照党员人数在10人以下的推荐1名党员示范岗人选10人以上的(含10人)推荐2名党员示范岗人选择优上报退休党员不参与本次党员示范岗创建活动。纸质申报表签字盖章后交至行政楼510办公室,电子档发送至113811165@qq.com邮箱。

310月15日前,机关党委组织评议,研究确定党员示范岗名单,并将名单在机关党委上公示。

4.10月18日前制作发放党员示范岗标牌,并将党员示范岗标牌置于办公室显著位置。

六、具体要求

1.认识上求“深”。以创建党员示范岗为契机,积极开展比、学、赶、帮、超活动,引导机关广大党员向先进学习、创一流业绩。通过宣传创建“党员示范岗”的先进事迹,激发广大党员的责任感和能动性,展示机关共产党员的优秀风采。

2.标准上求“严”。做到精心组织,认真遴选,严格审核,严格监督“党员示范岗”的创建活动为载体,促进学习表率机关、热忱服务机关、廉洁自律机关、务实高效机关、文明和谐机关和师生满意机关建设。

3.效果上求“实”。坚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注重实效。党员示范岗创建工作要从工作实际出发,积极探索创建工作的新思路、新途径、新方法,采取有力措施,扎扎实实地工作,取得创建一个岗,树起一面旗,表彰一个岗,带动一大片”的实效。                        

 

 

 

                                  机关党委

2022106